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FORM A)填制規范

 

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格式A(以下簡稱FORM A證書)證書共有12欄,各欄填制要求如下:

原產地證書號:

標題欄(右上角),填上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證書號。編號規則如下:G+年份代碼(2位)+申請單位備案號(9位)+流水號(4位)。

例如:證書號G173800000050045是備案號為380000005的申請單位2017年辦理的第45票FORMA證書。

注意:

1.更改證、重發證的號碼與新證的編碼規則一致,但改變流水號。

2.出口日本產品采用日本原料的證書,其附件《從日本國進口原料的證明書》(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的號碼為原產地證書號碼后加“A”如:G173800000050045A。

1欄:出口商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

NINGBO XXX GROUP CO., LTD.

ROOM XXX,XXX MANSION,

XXX EAST ZHONGSHAN ROAD,NINGBO CHINA

注意:

1.此欄是帶有強制性的,應填寫在中國境內的出口商名稱、詳細地址、國別。出口商必須是已辦理原產地證備案的申請單位,且公司英文名稱應與備案一致。

2.注冊在臺灣、香港、澳門的公司不能作為出口商。

2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

JENSON&JESSON CO., LTD.

LANCE MUHREN9, XXX

HAMBURG GERMANY

注意:

1. 一般應填寫外貿合同中的買方、信用證上規定的提單通知人或特別聲明的收貨人。在特殊情況下,此欄也可填上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但不得留空。

2. 若經其他國家或地區轉口需填寫中間商名稱的,可在最終收貨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然后填寫中間商名稱。

3欄:運輸方式及路線(就所知而言)

例如:

SHIPMENT FROM NINGBO TO HAMBURG BY SEA

注意:填寫裝貨港、目的港名稱及運輸方式(海運、空運或陸運),貨物最終目的地應與第12欄進口國保持一致,如系轉運貨物,應加上轉運港,如: FROM NINGBO TO PIRAEUS, GREECE VIA HONGKONG BY SEA。

4欄:供官方使用(官方聲明)

此欄由簽證機構填寫,申請單位將此欄空白。簽證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欄加注如下內容:

1. 貨物已出運,簽證日期遲于出貨日期,簽發“補發”證書時,簽證機構會在此欄填寫“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樣;

2. 證書遺失、被盜或損毀,簽發“復本” (重發)證書,簽證機構會在此欄填寫 “DUPLICATE”,同時注明原證書的編號和簽證日期,并聲明原發證書作廢,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3.出口日本產品采用日本原料,利用日本給惠成份的,簽證機構在此欄填寫“THE NUMBER OF 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 IS……”;

4.出口歐盟或挪威的產品采用上述國家原料的,利用給惠國成份的,簽證機構在此欄填寫“EC CUMULATION"、"NORWAY CUMULATION”。

5欄:商品順序號

在收貨人、運輸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同批出口貨物有不同品種,則可按不同品種分列“1”、“2”、“3”……, 以此類推。

6欄:嘜頭及包裝號

例如:

JENSON,

ORDERN0.325952065

LJCE766896505

CIN 1-270

注意:

1.此欄填寫的嘜頭應與貨物外包裝上的嘜頭及發票上的嘜頭一致;

2.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制造的字樣,也不能出現香港、澳門、臺灣原產地字樣;

3. 如貨物無嘜頭,應填寫“無嘜頭”(N/M或NO MARK);

4.如嘜頭為圖文等較復雜的內容,此欄應填寫“SEE ATTACHMENT”,申請單位用空白紙制作帶圖文的嘜頭附頁,簽證機構在附頁上加蓋簽證印章。

7欄:包裝數量及種類,商品的名稱

例如:

SIX HUNDRED (600) CTNS OF SHRIMPS

**********

注意:

1.包裝數量應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表示,填寫貨物的具體包裝種類(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2.如果無包裝,應填明貨物出運時的狀態,如“NUDE CARGO”(裸裝貨)、“IN BULK”(散裝貨)、“HANGING GARMENTS”(掛裝)等。

3.商品名稱必須具體填明,應詳細到可以準確判定該商品的HS品目號, 不能籠統填“MACHINE”(機器)、“GARMENT”(服裝)等。如果信用證、合同中品名籠統或拼寫錯誤,應在括號內加注具體描述或正確品名。

4.商品名稱等項列完后,應在最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以防止加填偽造內容。國外信用證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轉口商出具的發票號等,可加填在結束符下的空白處。

8欄:原產地標準

注意:此欄為原產地證書的核心欄目,填寫要求如下:

1. 完全原產的產品,不含任何非原產成份,出口到所有給惠國,填寫“P”。

2. 含非原產成份的產品,但符合原產地標準,輸往下列國家時,填寫如下:

a. 歐盟、挪威、日本、土耳其: 填寫“W”,其后填寫出口產品的四位數稅則號,如:"W"96.18;屬于給惠國成份的進口原料部分可視作本國原料,故如果完全采用給惠國成份和本國成份,則該產品的原產地標準填寫“P”。

b. 加拿大: 非原產成分的價值未超過產品出廠價的40%,填寫“F”;

c. 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斯坦:進口成份不得超過產品離岸價的50%,填寫“Y”, 并標注非原產成份價值占該產品離岸價格的百分比,如“Y”48%。

d. 澳大利亞、新西蘭:本國原料和勞務不低于產品出廠成本的50%,此欄可以留空。

9欄:毛重或其他數量

此欄應填寫商品的正常計量單位,如“PCS”、“PAIRS”、“SETS”等。貨物以重量計的則填毛重,凈重則加注“N.W.”(NET WEIGHT)。

10欄:發票號碼及日期

例如:

SDAKF0522

MAY 222010

注意:此欄不得留空,發票號碼、日期必須與正式商業發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縮寫JAN.,FEB.,MAR.等表示。

11欄:簽證機構證明

例如

NINGBO,CHINA  MAR. 24, 2010

注意:

1. 此欄填寫簽證機構簽證地點、日期。簽證機構授權簽證人員在此欄簽字,在證書正本加蓋“FORM A簽證印章”,簽名必須清楚且保持與備案筆跡一致。印章應加蓋清晰,不能與簽名重疊。

2. 如進口國為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的,需在此欄加注直屬檢驗檢疫局的英文全稱。

12欄:出口商聲明

例如:

NINGBO,CHINA  MAY 24,2010

注意:

1. 進口國填寫最終進口國,進口國必須是給惠國。貨物發往歐盟,進口國不明確時,進口國可填“E.U.”。

2. 此欄填寫申報地點、日期,申請單位應授權專人在此欄簽字。

3. 申報日期不得早于發票日期,一般也不要遲于提單日期,如遲于提單日期,則要申請后發證書。重發證申報日期應為當前日期。

其他說明:

1. 凡申請辦理普惠制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的單位,必須預先在當地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備案;

2.  FORMA證書中所有內容除第2欄,第6欄不受文種限制,其余欄目都要用英文或法文填寫;

3. 如果簽發的證書正本遺失或損毀,申請單位可按普惠制有關規定向原簽證機構申請重發,經簽證機構核實,予以重發;

 4. 如果從日本進口原料加工制作后又出口到日本國的(即采用日本給惠國成份),需提供“從日本進口原料證書”(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一式三份作為證書附件; 

5. 采用從歐盟給惠國及挪威的原料加工制作后又出口到上述國家的產品(即適用給惠國成份條款),需提供進口發票或歐洲1號流動證書。

6. 簽證機構已經簽發的證書,申報單位如需要更改,須提出更改申請,退回原簽發證書。

7. 目前,普惠制給惠國中僅有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克蘭、挪威、日本給予中國普惠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