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哥斯達黎加自貿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填制規范
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以下簡稱中哥證書) 共有14欄,各欄填制要求如下:
原產地證書號:
標題欄(右上角),填上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證書號。編號規則如下:L+年份代碼(2位)+企業備案號(9位)+流水號(4位)。
例如:證書號L173800000050045是備案號為380000005的單位2017年辦理的第45票中哥證書。
注意:更改證、重發證的號碼與新證的編碼規則一致,但改變流水號。
第1欄:出口商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
NINGBO XXX GROUP C0.,LTD.
ROOM XXX,XXX MANSION,
93 XXX ROAD,NINGBO CHINA
注意:
1.此欄是帶有強制性的,應填寫在中國境內的出口商名稱、地址、國別。出口商必須是已辦理原產地證備案的申請單位,且公司英文名稱應與備案一致;
2.注冊在臺灣、香港、澳門的公司不能作為出口商;
第2欄: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
J & D XXX APPLIANCE MANUFACTORY
XXX ROAD,NINGBO CHINA
注意:
1.如果證書上的貨物生產商不止一個時,其他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包括國家)也須一一列明;
2.如果出口商或生產商希望對該信息保密時,可以填寫“應要求提供給主管政府機構或授權機構(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3.如果生產商和出口人相同,應填寫“同上(SAME)”;
4.如果不知道生產商,可填寫“不知道(UNKNOWN)”。
第3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
ALPEMUSA XXX CO., LTD.
500 XXX DEL CENTRO COMERCIAL XXX
ESCAZU, XXX PROSPERO XXX, SAN JOSE
COSTA RICASAN JOSE, COSTA RICA
注意:
1. 此欄是帶有強制性的,應填明哥斯達黎加收貨人名稱、地址、國家。
2. 若經其他國家或地區轉口需填寫中間商名稱的,可在最終收貨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然后填寫中間商名稱。
第4欄:運輸方式及路線(已知)
例如:
離港日期(Departure Date): 10 OCT, 2016
運輸工具號(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
裝運口岸(Port of loading): NINGBO, CHINA
卸貨口岸(Port of discharge):SAN JOSE, COSTA RIC
注意:
如果運輸工具未知的情況下,允許僅填寫BY SEA, BY TRUCK或BY RAILWAY。
第5欄:備注
例如:
L/C:2846905067640465
注意:
1.如有要求,該欄可注明客戶訂單編號、信用證編號等信息。
2.如果發票由非成員方經營者出具,應在此欄填寫非締約方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及國家等信息。
第6欄:項目編號
在收貨人、運輸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同批出口貨物有不同品種,則可按不同品種分列“1”、“2”、“3”……, 以此類推,但不得超過20個。
第7欄:嘜頭及包裝編號
例如:
JENSON,
ORDER NO.325952065
L/C E766896505
C/N 1-270
注意:
1.此欄填寫的嘜頭應與貨物外包裝上的嘜頭及發票上的嘜頭一致。
2.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制造的字樣,也不能出現香港、澳門、臺灣原產地字樣(如:MADE 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3.如貨物無嘜頭應填“無嘜頭”(N/M或NO MARK)。
4.如嘜頭為圖文等較復雜的內容,此欄應填寫“SEE ATTACHMENT”,申請單位用空白紙制作帶圖文的嘜頭附頁,簽證機構在附頁上加蓋簽證印章。
第8欄:包裝數量及種類,商品的名稱
例如:
SIX (6)PALLETS OF SKIP HOISTS
**************
注意:
1.包裝數量必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表示,填寫貨物的具體包裝種類(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2.如果無包裝,應填明貨物出運時的狀態,如“NUDE CARGO”(裸裝貨)、“IN BULK”(散裝貨)、“HANGING GARMENTS”(掛裝)等;
3.商品名稱必須具體填明,應詳細到可以準確判定該商品的HS品目號,不能籠統填“MACHINE”(機器)、“GARMENT”(服裝)等。如果信用證、合同中品名籠統或拼寫錯誤,應在括號內加注具體描述或正確品名。
4. 商品名稱等項列完后,應在最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以防止加填偽造內容。
第9欄:HS編碼
例如:
842810
注意:此欄填寫第8欄貨物名稱對應的6位HS編碼。
第10欄:原產地標準
此欄為原產地證書的核心欄目,填寫要求如下:
1. 如屬完全獲得的產品,填寫“WO”;
2. 含有進口成分,但符合原產地標準:
a.如完全由已獲得原產資格的材料生產的產品,填寫“WP”;
b.如使用了非原產原材料,且滿足《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中稅則歸類改變、工序要求等規定,填寫“PSR”。
第11欄:毛重或其他計量單位
例如:1200KGS
注意:此欄應填寫商品的正常計量單位,如“PCS”、“PAIRS”、“SETS”等。貨物以重量計的則填毛重,只有凈重的,則需加注N.W.(NET WEIGHT)。
第12欄:發票號、發票日期及價格
例如:
SDAKF0522
OCT. 8,2016
FOB:USD 188890
注意:
1. 此欄不得留空,發票號碼、日期必須與正式商業發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縮寫JAN.、FEB.、MAR.等表示。
2. 應按出口商業發票填寫,并注明FOB、CIF或其它方式。
3. 如果發票是由非締約方經營者開具的,則應在此欄內注明非締約方經營者的發票號碼和發票價格等信息。
第13欄:出口商聲明
例如:
NINGBO,CHINA OCT. 9,2016
注意:
1. 生產國國名應填寫"CHINA",進口國國名應填寫“COSTA RICA”。
2. 此欄填寫申報地點、日期,申請單位應授權專人在此欄簽字。
3. 申報日期不得早于發票日期。
第14欄:簽證機構證明
例如:
NINGBO,CHINA OCT. 9,2016
TEL:0086-574-XXX FAX:0086-574-XXX
ADDRESS:XXX ROAD, NINGBO,CHINA
注意:
1. 此欄填寫簽證機構簽證地點、日期以及直屬檢驗檢疫局的電話號碼、傳真及地址。
2. 簽證機構授權簽證人員在此欄簽字,在提供給申請單位的證書正本和副本加蓋“中英文簽證印章”,印章應加蓋清晰,不能與簽名重疊。
3. 對補發證書,應在此欄注明“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樣。
4. 對重發證書,應在此欄注明“CERTIFIED TRUE COPY with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___ dated ___”字樣。
其他說明:
1.凡申請辦理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的單位,須在當地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備案。
2.中哥證書所用文字為英文。
3.證書應在貨物出口前或出口時簽發,如未能及時簽發的,可以在貨物出口之日起12個月內補發,并注明“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樣。
4.如原產地證被盜、遺失或損毀,在出口商或制造商確信此前簽發的原產地證書正本未被使用的情況下,可簽發經核準的原產地證書副本,并注明“CERTIFIED TRUE COPY with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___ dated ___”。
5. 簽證機構已經簽發的證書,申請單位如需更改,須提出更改申請,退回原簽發證書。






